深圳市大运会城市形象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深圳世界大运会形象景观工作的通知》(大运执委字[2011]1号)文件要求,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下称主办方)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下述规划范围内的大运会城市形象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为后期的工程施工建设提供依据。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大运会城市形象景观工程设计方案
二、规划范围
1、深圳湾体育中心与龙岗大运中心的周边街道,其具体路段范围是场馆安保红线区外的300米区域内。
2、深南大道、滨海大道、滨海大道以南沙河西路段、福田南路两侧。
三、 征集目标
围绕“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的指导思想,通过大运形象元素在体育场馆和城市街区的广泛应用,渲染欢乐祥和的大运氛围,服务赛时的宣传需要,传播大运会的文化理念,展示青春时尚的大运形象,展示深圳设计之都的艺术水准,展示中国崭新形象。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并形成特色、新颖、丰富、合理的景观设计方案,满足下一阶段深化设计及施工图编制的要求。
四、 设计要求
通过大运会会徽、主题口号、核心图形等内在形象元素进行规划、设计、开发、抽象、应用等,在各路段载体(包括道路围挡、道路中间绿化带及道路两旁建筑物外立面等)通过海报、旗帜、条幅、外立面装饰等途径进行展示。(如涉及建筑物外立面装饰的,建筑物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设计效果或施工方式作适当调整),不仅要求考虑设计的白天效果,同时必须考虑该设计的夜间景观效果。在深南大道、滨海大道、市民中心周边(可以不限于)等适当区域设置效果良好的满天星、霓虹灯等夜景装饰性元素。
(一) 总体设计要求
1.依据《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城市形象景观设计指南》进行设计。
2.设计理念:青春时尚、色彩绚丽、新奇特美、海洋文明
3.整体规划:全面梳理,科学统筹,功能分区,主体突出
4.区域整合:充分考量场馆、场馆外围及附近城市街区景观布置的一致性,将三者有机整合,打造区域形象景观的亮点
5.彰显特色:以总体规划为前提,兼顾场馆特色,形成既统一又丰富的艺术效果。
(二) 设计成果要求
1.提交设计图纸10套,所提交的设计成果的所有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2.设计图必须包括城市景观的白天效果图以及夜间效果图。
3.按照大运会执行局规定的格式,提交项目经费预算清单。
4.提交包括设计文本、图纸等内容的电子文件2套(光盘)。
五、征集工作规程
(一)本次征集活动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2006年3月至2011年3月)具备大型赛事或大型活动景观设计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扫描件)将作为评审打分依据之一。
2.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二)方案评委会委员所属单位不得参加。
(三)应征单位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报送设计成果,符合本次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方案为有效方案。主办方将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单位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方案及无效方案,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优胜方案。参赛规划设计成果有下类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方案:
1.非原创作品,有抄袭剽窃嫌疑者;
2.逾期送达;
3.不符合方案征集任务书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或设计成果制作要求的;
4.图纸及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四)本次征集活动将由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前4名获奖单位支付设计费,其余参加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其中一等奖1名,设计费人民币5万元(若该单位被确定为后续深化设计单位,则最终设计费须扣除此笔设计费);二等奖1名,设计费人民币2.5万元,三等奖2名,设计费人民币各1万元。各单位所获设计费的税费自理。
(五)应征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和使用。主办方将为前4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其余设计方案若部分被主办方采用的,主办方将会发函告知相关应征单位。
(六)应征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否则相关责任由提供单位承担。
六、 其它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27日上午11:30。
2.方案提交时间:2011年4月6日中午12时之前提交设计成果,文本方式提交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景观管理处。
3.报名材料要求:
1)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报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E-mail地址
3) 报名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主办方不予受理。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名义的,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该单位的参与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4.报名地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景观管理处(深圳市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东座8楼)。
5.联系电话:83072957,83916893李先生
七、相关声明
1、所有应征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应征单位所有,但所有设计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应征单位,主办方有权对获奖或未获奖设计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有权对成为大运会城市形象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2、 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应征作品的设计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作品。
3、应征设计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均由应征者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项目招标的资格。
4、主办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