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现代物流业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发放公示
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委初审,市财政委复核,同意给予顺丰速运等13家公司20个子项共计5000.51万元财政资助。具体如下:
一、基地航空公司开通货运新航线
(一)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新开国内货运航线(深圳-北京)资助372.86万元;
(二)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新开国内货运航线(深圳-无锡)资助500万元;
(三)顺丰航空新开国内货运航线(深圳-宁波)资助106.03万元;
(四)东海航空有限公司新开国内货运航线(深圳-杭州-沈阳)资助118.74万元;
(五)东海航空有限公司新开国内货运航线(深圳-南通-西安-深圳)资助50.44万元;
二、非基地航空公司及包机人开通货运新航线
(一)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新开国内货运航线(大连-杭州-深圳)资助34.32万元;
(二)美国UPS联合包裹航空公司深圳代表处新开国际货运航线(深圳-安克雷奇)资助500万元;
(三)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新开国内货运航线(常州-深圳-北京)资助14.85万元。
(四)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开国内货运航线(深圳-杭州)资助155.79万元。
三、航空货运代理企业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深圳市德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助104.42万元;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深圳市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助73.87万元;
(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深圳市有信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助50万元;
(四)国内货运代理企业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2012年度补贴资助120万元。
(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深圳市天翼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13年度资助150万元。
(六)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深圳市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度资助81.22万元。
(七)国内货运代理企业广州龙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资助67.97万元。
四、基地航空公司开通客运新航点
(一)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开国内客运航点(淮安)资助500万元;
(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开国际客运航点(岘港)资助1000万元。
(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开国内客运航点(牡丹江)资助500万元。
(四)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开国内客运航点(延吉)资助500万元。
现予公示。凡对此补贴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4年11月14个日前,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委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财政委联合下达资金计划。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832280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