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4号)的精神,为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我市决定举办2014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4年7月5日(星期六)8:30。
二、比赛地点
华强职业技术学校(红荔西路景田南四街1号)。
三、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语文组、公共艺术课程组、石油化工专业类组、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类组。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不限课程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建筑桁架模型设计”两个教学内容组。
四、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信息化教学资源,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中职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效果。
(1)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不超过45分钟。
(3)参赛教师应选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大赛专用平台尚未覆盖的资源,参赛教师可自行选取或制作,上传到大赛专用平台后使用,上传的资源须保证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此赛项为个人赛,不接受团体报名。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设备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应按照自定义的教学情境,整合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必须的设备操作,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中职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五、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共艺术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厅〔2013〕2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3.“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应参照中职电类专业基础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有关内容,“建筑桁架模型设计”应参照中职土木水利类专业基础课程《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及相关课程内容。
六、比赛办法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使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软件,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经网络初评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不超过4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制成视频提交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视频应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视频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不允许另行剪辑。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另行通知。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设备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本次大赛将评选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参加全国对应项目信息化大赛的选手原则上从优胜选手中产生。
七、参赛办法及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参赛教师须经各校初赛选拔产生。
2.参赛教师应是中职学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3.已参加过往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参加2014年比赛。
4.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
6.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各代表队每个小组的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如:同一代表队不可报送3件中职语文组的作品参赛。
7.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各代表队每个教学内容的参赛作品限报1件。
八、其他
1.本次市赛采用国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录制讲解视频专用软件和使用教程,可在大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或www.nvic.com.cn),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专用平台可从大赛官方网站登录,咨询电话0592—2529300,技术支持QQ:2276133724。
2.报名办法。请各校于6月25日前填好“2014年深圳市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见***2),发送至指定邮箱531629469@qq.com。联系人:黄粤,电话:25913326。
特此通知。
***:1.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
2.2014年深圳市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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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doc
***2 2014年深圳市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