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体系研究与设计项目承办机构遴选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深府办﹝2019﹞2号)要求,根据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设计出层级和结构合理、激励性强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体系。拟开展全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体系研究于设计。现公开招标专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招标要求
(一)研究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待遇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政策规定,比较研究本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和非在编教职工薪酬待遇情况,参考研究国内其他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待遇情况;
(二)调研我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待遇现状及存在问题;
(三)根据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设计出层级和结构合理、激励性强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体系,包含:岗位层级设置、薪资结构及分配标准指引、考核机制等;
(四)形成《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体系研究报告》,开发设计“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管理系统”。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来源于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经费预算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以内。
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政策及文献研究、访谈及问卷调查、资料及数据整理、报告撰写、软件系统开发、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及误餐费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投标条件
(一)在本市正式注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或财务管理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薪酬体系研究设计和薪酬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设计能力。
(三)在本市人力资源管理或财务管理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曾在本市参与教育或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研究的机构可优先。
(四)投标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以本市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8月5日,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发往指定邮箱。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料:在本市曾参与薪酬体系设计及相关佐证材料;参与薪酬体系设计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投标机构须于2019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体系与设计”字样。
(三)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深圳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8月中旬左右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02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王素娟、杜坚
电话:0755-88128197,0755-88125682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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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