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平沙片区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珠海市金湾、平沙片区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珠海市金湾、平沙片区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名称
珠海市金湾、平沙片区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
二、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本规划所涵盖的范围为珠海市金湾区和平沙镇及相关一带工业集群区,即包括三灶科技工业园、珠海航空产业园、平沙游艇及休闲旅游度假区,同时也兼顾了金湾、平沙片区内其他工业、公建的用热需求,以最大限度满足金湾、平沙片区工商业用热需求。
规划年限:本规划与《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珠海市“十二五”电网规划》、《金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平沙中心镇总体规划》相衔接,近期规划年限到2015年,远期到2020年。
随着珠海市金湾、平沙片区的经济快速发展,现有及潜在项目用热和用冷负荷需求的增长,节能减排形势日益严峻。与热电分产供热或自备燃煤、燃油小锅炉相比,本规划实施后的节能减排效果非常显著,这将对珠海市未来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加快珠海市以清洁燃料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实施,对于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保证规划实施过程中有效地处理好规划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规划中提出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以使规划项目符合相应国家和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有效地降低污染程度,实现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交通能源科 电话:0756-2266386 邮箱:jnk888@126.com 通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花西路62号交通大楼706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舒工 电话:020-83293693 邮箱:shuzh311@163.com 地址:广州越秀区东华南路19号广湾商务港1701号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对本规划项目进行资料收集、总结,并进行现场调查。
(2)评价单位对规划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将协同委托单位和规划实施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一步向公众阐明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等公众关心的问题。并向关心本规划环评的公众提供公众参与的简本。
(3)评价单位将对公众参与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同时对公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以及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规划实施持何种态度;
(2)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态度;
(3)认为本规划对周围环境最主要的影响是什么;
(4)认为规划实施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规划实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6)所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承担本次评价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委托单位询问,或进行电话联系,或在进行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过程中,向问卷发放人员提出或直接在问卷上填写。
规划委托单位: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