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关于中止实施并现状验收其面居民小组综合整治项目的公示
其面居民小组综合整治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整治范围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详见***)。该项目于2008年纳入市、区城中村综合整治二类项目计划。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城中村综合整治二类项目收尾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深龙城更〔2018〕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根据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的申请,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向我局来函申请中止实施并现状验收其面居民小组综合整治项目。经我局初步核实,申请事项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拟中止实施并现状验收该综合整治项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就中止实施并现状验收该综合整治项目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宝龙街道办事处3号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工作站,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同乐社区乐园路18号;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其面居民小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其路13号;
(四)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网站,网址: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http://www.lg.gov.cn/csgxj/
(六)深圳侨报。
二、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止。
三、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个人反馈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提供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公共设施科 杨工
地址: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5楼1517B室
电话:0755-89620071。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完善后续相关手续后,确认中止实施并现状验收其面综合整治项目。
***:其面居民小组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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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面居民小组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