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职员公告
为了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满足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我们计划在深圳市户籍人员和我区卫生系统深圳户籍在聘雇员及临聘人员中招录一批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聘职员120名,具体职位见《福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职员职位表》(见***)。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1、深圳户籍社会人员,深圳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或2007年毕业暂缓就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深圳户籍招聘职员职位。
2、区卫生系统在聘的深圳户籍雇员及临聘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深圳户籍人员招聘职员职位或面向区卫生系统深圳户籍在聘雇员及临聘人员招聘职员职位。
3、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以相应报考面向深圳户籍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
(2)2008年3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此类人员中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2008届毕业生及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其余人员报考均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并按社会人员报考;
(3)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
(4)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
4、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区卫生系统在聘雇员及临聘人员的职位:
(1)在我区卫生系统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
(2)2008年3月31日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在我区卫生系统在聘雇员或临聘人员的市外户籍人员,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2008年毕业的留学生、2007年毕业暂缓就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其余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中市外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以及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增专业(可在国家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浏览相应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的专业一致。如职位要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若考生大专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本科的学历为“口腔医学”,则不符合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2009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市外户籍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属定向、委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户籍人员、雇员及临聘人员报考的有关事项
(一)雇员、临聘人员在我区卫生系统不同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区卫生系统单位临聘的,可统一累计为临聘时间;雇用或临聘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市内户籍的我区卫生系统在聘的雇员或临聘人员不突破职位条件报考的,可不提供雇用或临聘时间的证明。
(二)年龄要求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我区卫生系统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深圳户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报考面向深圳户籍人员职位的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2、报考面向区卫生系统深圳户籍雇员及临聘人员护理职位的,须全日制院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其他职位均须大专以上学历,市外户籍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四)资格要求
1、报考面向深圳户籍社会人员职位的须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大学英语四级,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报考面向福田区卫生系统在聘雇员及临聘人员职位的,其中报考中西医临床、医学影像职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深圳户籍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理职位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3、深圳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2年以下的社会人员可不受上述1、2条件限制。
(五)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3日16:00至2008年4月8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new.testcenter.gov.cn:8080/index.aspx)查询。2008年4月11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必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雇用、临聘、工作资历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招考职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三大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其中一般类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相关知识,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内容则由50%的专业基础知识和5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2、笔试时间:2008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查询。
4、笔试组织
笔试由福田区人事局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福田区人事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福田区人事局商深圳市人事局统一划定。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08年4月17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开始直至资格初审结束。
2、资格初审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于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3、资格初审方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4、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深圳户籍)、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近三年雇(聘)用合同、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区人事局、区卫生局联合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照招考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合格者给予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人事局组织、福田区卫生局具体落实。试题由区卫生局命制,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3、成绩公布
在考生面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数,B代表该职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该职位进入体检人数。
1.A≥3B,则C=B(A>3B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职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聘(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六)体检
1、体检由福田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福田区人事局另行通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由福田区卫生局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市、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审核审批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平”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考将由区纪委(监察局)选派工作人员参与。
(二)本次招考相关资历及年龄要求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08年3月31日。
(三)拟聘人员统一到福田区卫生局报到,由区卫生局根据其本人专业及资历情况安排到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福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职员职位表
福田区人事局 福田区卫生局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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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职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