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第二次调整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管理区域案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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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从住建字〔2019〕31号
各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参照广州市各区办事指南,我局对《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作出了调整,主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增加了情形,《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分为两个事项,《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修改了事项名称,具体内容详见***。该办事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
1.《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办事指南》.doc
2.《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办事指南》.doc
3.《前期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备案办事指南》.doc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
5.《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doc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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