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送达公告(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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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冉旭2020年10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条件,需做待遇追回处理。
因其未签收我局邮寄的《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收告〔2021〕增社第368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8日
(联系人:朱平辉、吴小霞;联系电话:020—82***2306;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社保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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