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11月12日,增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贤青率执法检查组对《广州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增城区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新力、黄伟坚参加。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光明西路、凤凰山公园、荔城大道实地检查增城区道路绿化管养、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住建局等9个职能部门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就《条例》在增城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黄贤青强调,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和城市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落实责任,为推动增城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一是提高认识,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深入学习《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感,将《条例》列入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绿化意识。二是以人为本,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规划的制定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探索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管理的有效机制,确保民意在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三是规划管控,实现城市绿化可持续发展。要严格控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以及具体建设项目绿化指标,在建设工程的报批、验收等方面加强项目绿化用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四是落实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以《条例》为抓手,明确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和沟通,健全部门间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等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提升增城区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五是依法查处,完善城市绿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类毁绿案件,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