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05〕118号批转市公安局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办关于2005年从化市城市道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办《2005年从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公安局、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办反映。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2005年从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成果,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整体功能,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通行效率和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公安厅、建设厅、省精神文明办《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05〕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以公安、城市建设部门为主力军,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实现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提高城市交通组织、管理总体水平,提高市民交通法制意识,为建设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从化,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
以从化市区新城路、河滨南路、河滨北路、府前路、青云路、凤仪路、河东南路、河东北路、东城路、中田路为我市中心区实施“畅通工程”范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刘宗静副市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傅志文同志、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副局长黄凌云同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小敏同志为副组长的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畅通工程实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梁润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公共事业科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1名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目标
围绕从化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的目标,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稳步持续增长,道路交通管理设施逐步完善,公安、城建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占道停车、洗车、修车、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客运车辆站外停靠待客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区交通保持畅通有序,不发生严重的交通堵塞现象;进一步减缓交通事故上升幅度;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实施畅通工程,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在去年达到四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争取今年达到三等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
1、加强道路交通整治综合协调作用。加大综合治理交通秩序工作力度,落实“畅通工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我市“畅通工程”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逐一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限期落实,加强检查督促,定期验收。完善从化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制度,对在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以协调、解决。
2、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随着我市城市框架的拉开,规划部门要尽快编制我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停车场管理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同时还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05年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尽快制订《从化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组建市交通影响评价专家组。建成区内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开发时,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同时进行交通影响分析,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由专家组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论证,提出准建、停建、缓建和改建意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尽快组织专家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确定我市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道路交通管理的近、中长期规划,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强化道路交通管理。
1、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建设和市政管理部门要完成今年我市城市道路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完善我市交通主骨架路网系统;对新建和改扩建道路时须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同步纳入工程设计范围,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完成,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与维护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预算,切实实现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增长同步发展的良性互动和道路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目标。避免重复开挖影响道路交通,损坏路面。要加强道路、照明、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修养护,提高设施完好率,为交通安全、畅通创造条件。建成区主干道路面完好率达90%以上,路灯装灯率达100%,亮灯率达99%以上;要尽快研究制订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停车场的具体措施,从政策、法规、经济等方面支持、鼓励停车场建设,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建设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解决静态交通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改造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各类交通设施。市工商部门要清理整顿近年来被挪作它用的停车场,对擅自改变规划使用用途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机动车停车场使用功能。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严肃查处违规占道、挖掘行为,完善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
2、继续加大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管理,及时更新报废公交车辆,确保公交安全;加大公交车停车场的建设,杜绝占路停车现象;公交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广大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杜绝随意停车、行车现象,做到安全行车、礼貌待客、车容整洁、服务规范,树立好创建文明城市窗口形象。要科学、合理开辟、调整公交线路、站点,方便市民乘车。
3、强化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根据道路使用具体情况及市民的停车需求,在充分发挥社会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作用的同时,以不影响主干道畅通为原则,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施划临时停车泊位,采取限时、限车收费的办法,开办临时停车点;对主要机关、饭店、娱乐场所等单位门前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不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对新建的小区,楼房必须按规定配建适当泊位的停车场。交警要加强巡逻,强化管理,坚决禁止市区主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车现象。
(三)集中力量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净化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1、综合整治交通突出问题,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安、城管、交通部门要在加强日常交通管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三轮车专项治理,限制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在城区道路行驶工作;二是以整治不按标志标线行驶为突破口,加强对酒楼、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周边路段(含行人道)等的占道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动态、静态交通秩序;三是继续加大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公共客运车辆(含出租小汽车、摩托车)违章上落客、候客等“热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开展非机动车、行人行走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对城区现有的灯控路口自行车、行人的管理;五是清理整顿城区内的违章建筑、流动摊贩、马路市场、乱挖掘道路、占道修车点、在人行道上非法设立的报刊售卖点和电话亭,坚决取缔城区占道洗车点,还路于民,确保路无障碍,提高现有道路利用率;六是清理城区路口、路段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妨碍通行视线的树木和广告牌。对设置在距路口50米内、遮挡交通标志和信号灯、以及占用机动车道净空的、过量的、位置设置不合理的广告牌进行清理整顿,以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2、深化“严管路”创建活动。以实现交通设施“规范、有效、统一、美观”为重点,在青云路、凤仪路深入开展创建“严管路”活动.同时,今年把林苑岗路口创建为“示范管理路口”,在路口停车线外延伸100米范围内开展“示范路口管理”,严格纠正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行驶、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建活动中,广泛宣传,严格管理,文明执勤,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以点带面,力争打造出一、二个“精品路(区)”,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3、继续探索建立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罚的新模式,尽快完善我市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信息系统,在城区主干道及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积极推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拍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管理办法。
4、充分发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新机制。加强对我市当前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的分析调研,进一步健全“问题调查”、“分析预测”、“对策研究”、“群防群治”等工作制度,排查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并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与建设、规划、市政、公路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道路基础设施,逐步建立预防交通事故长效机制。要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和违章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采取强硬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强化交通专项整治并将其经常化、制度化,加强路面监控,严格对各类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大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1、加大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做好实施“畅通工程”的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交警大队配合,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法规。
2、市文明办将畅通工程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把畅通工程实施的好坏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的重点内容和评比条件。
3、要继续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为载体,启动“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等主题宣传活动,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不间断的、广泛的交通法规宣传,在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的同时,引导市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做到自觉规范行为,文明参与交通,全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4、定期开展对营运驾驶员、外来人口、农民等重点对象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拓宽社会化交通安全管理教育的渠道。市财政局要加大对交通宣传经费的投入。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实施阶段(2005年8至10月):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前几年实施畅通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完善设施,调整交通流量;建立各种管理、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组织攻坚,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达到预期目标。在此期间,市公安局、建设和市政管理局组织工作组加强检查管理,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年版),结合今年创文明城市考评工作,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工作不力,突出问题解决得不好的单位,将提请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实施情况的收集、信息传达、反馈,及时向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总结评价阶段(2005年11月):各成员单位组织自评,市组织初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对组织有力、实施工作进步明显或解决突出问题成绩显著的单位,政府将予以表彰;从2005年12月初起,迎接省公安厅、建设厅对我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