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小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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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番人社〔2011〕3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谭小华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谭小华同志转正聘任番禺区象贤中学校长(正处级,聘期至2014年6月),任职时间从2010年1月21日起计算;
林少媚同志转正聘任番禺区象贤中学副校长(副处级,聘期至2014年6月),任职时间从2010年1月21日起计算;
曾干贤同志转正聘任番禺区象贤中学副校长(副处级,聘期至2014年6月),任职时间从2010年1月21日起计算;
钱剑华同志转正聘任番禺区象贤中学副校长(副处级,聘期至2014年6月),任职时间从2010年3月31日起计算。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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