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欣旺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欣旺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欣旺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欣旺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欣旺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榄核村工业区蔡新璐513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40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12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4层厂房、1栋1层仓库和1栋4综合楼(首层办公、2-4层宿舍)。项目主要生产塑料制品,年产量约1600吨,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26台、粉碎机1台、拌料机3台、空压机2台、磨具维修设备冷冻机1台、磨床1台、刨床1台、车床1台、铣床3台。项目员工300人,取消设置厨房。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清洁车间产生的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榄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7310吨/年。项目注塑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了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硫化物、LAS、动植物油各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注塑废气排放口01的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废气排放量2589.51万标立方米/年,苯排放量为0. 00013吨/年,甲苯排放量为0.0005吨/年,二甲苯排放量为0.00013吨/年,总VOCs排放量为0.031吨/年,符合环评报告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