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开利玩具厂10td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开利玩具厂10t/d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开利玩具厂10t/d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贝村广珠路389号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开利玩具厂 | 广州茵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开利玩具厂10t/d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贝村广珠路389号,用于处理开利玩具厂内各租户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少量清洗废水。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9.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4平方米,主要构筑物包括:集水调节池、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项目主要设备有:2台污水提升泵(一用一备,0.25kw)、1台污泥回流泵(0.55kw)、1台鼓风机(0.55kw)。项目不设管理操作人员,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等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中较严值要求后排放,最终汇入骝岗水道。 2、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应采用加盖处理,加强厂区绿化,定期清运污泥,确保厂界臭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 3、优化项目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