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新一届区政府组成人员获任命
今日花都讯 12月2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共添,副主任汤浩昌、徐永生、李琼辉、陈孝安、蓝海滨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干政,区法院院长李娜、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复军、区人社局负责人,本会委办人员,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换届已于2016年10月21日圆满完成。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同时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区长必须在两个月内提请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按照这个规定,本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提请任命的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命表决。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民检察院也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提请。
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和表决,常委会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职事项。
根据《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常委会组织了通过任命的本会工作委员会人员和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而通过任命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宣誓仪式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
花都新闻中心 吴秀霞 通讯员 李亮昊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人事任命名单
【区人大常委会】
免去:
王凤元的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锋的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伍颖涛的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炯华的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卢伟文的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燕芬的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秀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马锋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徐有标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耀斌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秀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伍颖涛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任炯华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卢伟文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区政府】
决定任命:
周耿斌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静为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炳威为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克彬为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局长
郝海锋为广州市花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林丰平为广州市花都区监察局局长
王向东为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局长
刘洁鸿为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局长
潘宪泳为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局长
刘锦东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叶锻红为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叶念军为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吴勐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局长
黄栋洲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局长
明良灿为广州市花都区农林局局长
何东升为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曹扬为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一霖为广州市花都区审计局局长
杨燕桓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铁山为广州市花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智慧为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辉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彤为广州市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志勇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更新局局长
【区检察院】
任命:
李红琳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亮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廖苑伶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娟娟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罗兴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倪代建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卉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晓娜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洁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嵘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瑜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钟燕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玥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