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婚前医学检查人员资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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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婚前医学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市级婚前医学检查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现确认以下人员具有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资格,名单如下:
市妇幼保健院:何林蓉 李若男 苟珊珊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朱西德 李未莲 付小芬 龙显武
通江县妇幼保健院: 岳 佳 袁梅评 李滕芳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何 启 孙 名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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