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四措并举强化村级债权债务管理
加强锁定债务目标管理。把2004年清理锁定的村级债务作为基准债务,严格实行债务规模目标控制管理。乡镇财政所建好村级债权债务台帐,认真搞好债权债务核算,对当期债权债务发生额逐笔序时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增减变化情况和目标控制情况。
严格控制村级债务新增。严格执行***《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坚持“四个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不得为企业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为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不得举债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和兴办事业。否则,一经查实,按照“谁签字(章)、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明确债务偿付责任主体。坚持“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禁将乡村债务擅自转嫁村级负担或将村级债务上划乡镇负担。
积极妥善化解锁定债务。引导行政村自力更生,千方百计化解锁定旧债,对能够催收的债权,通过经济、法律手段,分情况积极稳妥地加以催收。同时,乡镇财政所将债务化解工作纳入财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