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资源保护。深化与省环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编制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评估报告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推动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与研究,有效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切实加大对342万亩林地、10.4万亩林业自然保护区、179万亩公益林、16.4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全县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强化实践探索。设立生态绿色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由政府、社会、专家共同参与的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生态建设专项评估。编制完成《南江县产业准入负责清单》,对县内三高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予以引导转型发展,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审查制度。先后关停两高企业23家、小煤窑11家,关闭引水式小水电站2座,恢复河道生态基流4公里。
强化资金投入。建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县本级财政两年累计投入资金4亿余元,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保护、建设的科研合作以及示范区建设。吸引社会资本16.8亿元,实施生态项目33个,完成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巴中海螺水泥有限公司SNCR脱硝等污染治理项目20余个。完成东榆、高桥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坡耕地面积10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