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场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为强化节约意识,完善节约措施,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办公设备妥善管理。爱护办公用品,正确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用品,及时修理设备故障,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注意节约电话费用,讲电话简明扼要,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电话。
二、打字复印节约管理。严格行文管理,提高行文质量,确定需要打印文件再安排打印,多页公文双面打印;提倡电子文本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复印次数。
三、用水电随手关管理。各办公室下班之前确保所有用电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保证水池不浪费一滴水,随手关闭水龙头,严防长流水现象;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水管、龙头和卫生洁具。
四、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会期和参会人员,会议期间要厉行节约,严禁借会议之机乱发纪念品或借机挥霍浪费。
五、严格控制和精减业务接待费用,不得借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用公款相互吃请,上级来人接待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坚持执行接待标准,单位实行对口接待,降低接待费用,中午接待不得饮酒。严禁安排来人去休闲娱乐场所,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接待、节俭接待。
六、严格控制镇政府年初核定的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其它支出定项限额费用。对接受培训的凭上级通知方可报销费用。对不可预见的突发性费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列支。严禁转移各类费用,财政所、镇经管站要加强对专项控制费用的监督,不得帮助单位转移费用,列支超限经费,严禁突破指标,违规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不得在财政、人社部门统一的津贴补贴政策之外以各种名义乱发职工福利和钱物,奖金、福利以县级以上政府批复为准。
八、建立健全公务人员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次,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组织各类旅游活动,不参加在旅游风景名胜区举办的各类考察、参学、参训活动,财会部门不得报支与旅游相关的任何费用,不得向企业收取各类赞助和报支相关费用,违者按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并退还相关费用。
镇机关、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镇党委、政府把厉行节约规定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镇纪委加强检查监督,对拒不执行厉行节约暂行规定或违反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并对照财经纪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审核人:易小入 上传人:王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