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工商分局实施企业信息定向抽查推进商事制度重大改革
6月初以来,黄埔工商分局局长黄小杰、副局长马德练,多次走访深入辖区企业市场调研,奔赴基层所(队)指导重点工作,力促企业主动落实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帮助各基层工商所(队)抓好当前重点抽查事项等。随着企业各项信息公示系统和抽查监管系统的上线和完善,企业以往不正视、不重视年报工作,不参加、不配合职能部门抽查,逾期不公示经营信息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情况,将面临着被通报和公示,以及列入异常名录等后果。
在前期省(市)开展企业公示情况抽查、核实企业基本信息基础上,黄埔工商分局近日将为辖区162家企业***量身定做、专项指导“企业年报”和“信用信息公示”等工作,并送达《市工商局黄埔分局实施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通知书》,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树立企业形象标杆,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作出更大努力。
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确保这项改革开好头,起好步,国家工商总局又出新规,要求企业没有参加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的,可以在2015年6月30日前一同进行年报。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如果企业仍没有参加年报和信用信息公示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在全国统一公示。通过网上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将经营信息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目的就是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交易相对人准确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据此理性选择交易伙伴,从而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这是商事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