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掉人意外伤公平调解获赔偿
2010年11月19日上午10点,家住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北街四横1号的何某于2010年9月16日晚上10点多行至红会医院车陂第二门诊部至时尚明苑东侧门路段时,因有人把沙井盖打开,使其不慎掉进沙井造成沙井掉人意外伤,何某和其家属于11月19日来到我司法所,要求我所帮他“讨个公道”并且声称:“不还他公道的话,将在亚运场馆周边拉横额、静坐”。
经我所调查核实:2010年9月16日晚上10点多当事人何某行至红会医院车陂第二门诊部至时尚明苑东侧门路段时,因有人把沙井盖打开,使何某不慎掉了进去,何某声称该路段没有路灯并说当时是有保安在场的,事后何某发现腿部受伤了,去了南方医院接受治疗,后何某因伤口发炎被送至到中山三院接收治疗,事发后当晚何某家属报了警并与派出所一起到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第二天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沙井盖是该商铺租户李某打开的,当日李某也承认沙井盖是他打开的,何某家属得知情况后要求物业管理处和该商铺租户李某一起协商赔偿事宜,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和该商铺租户李某及专区民警也答应待何某治疗完毕后再协商赔偿承担责任。
10月29日何某治疗完后要求该商铺租户李某赔偿并找到了时尚明苑管理处,时尚明苑管理处称正在跟租户联系并尽量给伤者答复,何某伤者与家属情绪越来越激动并声称:“管理处没有重视此事,一拖再拖,无论如何一定要给个答复”
11月22日上午我所联系了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来到了我所,一方面要求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彻底调查事件情况,并针对事件给何某伤者与家属一个答复,另一反面积极做好何某伤者与家属的法律宣讲和安抚工作。同时约定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与何某伤者与家属在11月23日上午到我所进行调解。
11月23日上午9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与何某伤者与家属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何某伤者与家属双方当事人要求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赔偿医药费等费用总共人民币伍万元,而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则称并不是全部是他的错只陪相关医疗费人民币壹万七仟元,双方就数额上一直僵持着谁都不退让,在此间家属情绪开始激动起来并与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发生口角,何某伤者与家属想去打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被我所干部和专区民警制服住,直到中午12点纠纷仍然没有进展;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在我所对之法律宣教下答应于下午给何某伤者与家属答复,双方约定下午继续调解,在此期间车陂司法所主任王辉会同派出所练副所长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一方面对何某伤者与家属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述,并安抚好家属的情绪,另一方面与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进行沟通。
下午3点时我所对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与何某伤者与家属进行了第二次调解,最后双方同意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我所当场为他们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但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要求我所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须到区调解中心进行换回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书。
24日上午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与何某伤者与家属到区调解中心,时尚明苑物业管理处代理人员与何某伤者签署了人民法院认可的民事调解书。在此次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以维护稳定为亚运安保稳定为第一要务,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我所所做的人民调解协议各项条款均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高度认可。
车陂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