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获授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经过全区上下努力,天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于12月13日迎来国家卫生部通知,天河区经过国家专家组材料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审等程序,被认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方案要求,被授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天河区自2011年6月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慢性病综合防控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大工程,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保障政策,落实防控措施,努力构建慢性病防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区属各部门积极响应,共同参与,形成了由区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措施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示范区考评专家组于2011年11月7-8日对天河区进行现场考评。通过考核评估汇报、现场考察、结果反馈等程序,天河区创建工作受到了国家考评专家组的首肯与认定。如今天河区顺利通过国家考评,被授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全区上下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总结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规范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死因监测、***登记及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等监测工作,加强慢性病报告、综合干预和评估,逐渐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探索长效管理模式;同时发挥榜样作用,促进区乃至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减少我区居民慢性病危害,改善人民群众健康,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