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党组关于3个月阶段性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7月19日至8月底,广州市荔湾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26日,巡察组向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
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教育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区教育局党组坚定拥护、诚恳接受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站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集中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并要求局属各级党组织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的要求上来,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党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9月27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荔湾区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审定整改报告;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职,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
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责任领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党组扩大会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研究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问题细化分解为4大方面17项问题共42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10项具体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梳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强化督促检查。
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同时局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进行。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会,5次专项会议,涉及整改议题8个。
二、整改做法和成效
荔湾区教育局及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要求,秉承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抓好集中整改,举一反三,深刻反省,逐条逐项研究讨论,找准从严治党、思想认识和管理管控上的“症结”,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7项问题共42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10项具体整改措施。截至12月24日,42个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36个,基本完成5个,正在整改1个,建立和健全制度159项,通报批评3次,谈话提醒14人,上缴财政28.37万元。
(一)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校产确权推进缓慢,物业被违法占用或闲置的情况仍然突出。
问题一:截至目前,校舍确权工作推进缓慢,部分物业存在闲置时间长,或被占用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确权工作方面,已统筹区内各相关学校,对学校暂无条件推进确权的物业,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公共服务设施历史遗留确权登记工作意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设施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消防安全评估等工作,目前各校正在按流程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已申请销账(第一批)61项,正在申请符合条件销账(第二批)57项,届时销号完成率将达90%以上。二是闲置物业方面,草拟闲置物业调剂国有企业的方案并已征求区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意见。因区财政局提出关于优化资产配置的新思路,处理方式变更为“物业属地管理”,将区内闲置非教育类物业委托给区内21处街道办事处进行经营管理。区财政局就以上方案报区政府审议,待区政府审议后,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将按方案执行。三是被占用物业方面,已发函给市、区各相关人民法院商请加快审理进度。
2.违规出国(境)问题依然多发频发。
问题二:自巡察整改以来,仍有发生违规出国(境)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荔湾区教育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请假和证件管理事项的关联整合,完善相关请假管理流程。二是已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纳入备案人员范围,进一步加大了备案人员的管理力度。三是通过整改,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使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系统干部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了思想觉悟和纪律意识,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因私出国(境)管理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均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的管理规定,从严管理形成常态,确保区教育系统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3. 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
问题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个别单位存在尚未正式完成党支部组建,未按时换届和书记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尚未正式完成党支部组建的单位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党支部组建工作。二是未按时换届,书记空缺的单位已于2021年12月完成书记任命,启动换届选举程序,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4.长期借调下属单位人员依然存在。
问题四:混岗、借调干部情况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干部挂职锻炼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采取基层、机关的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的做法,动员基层单位选派后备干部到机关科室挂职锻炼。二是已按《关于加强干部挂职锻炼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部署局机关各科室报挂职干部工作分工到局人事科备案。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效推进干部人力资源在全系统范围内统筹调配和干部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等工作。
5. 文山会海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五: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局机关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缺乏实质的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局会议管理制度》《荔湾区教育局公文处理制度》《荔湾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的通知》。会议管理制度规定,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会议管理采用会议分类和分级审批,将会议分为四类并严格控制第四类会议数量。根据制度强调机关各科室要提高工作计划性,每周填报会议计划,局办公室根据每周汇总的会议计划表,对会议内容和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或采取套会形式召开。同时,制度规定了精简会议、控制规模、改进会风的多项措施。公文处理制度规定了做好文件精简工作,严格文件发送范围和数量,加快公文流转速度,设置公文处理期限的各项措施。二是加强学习。将作风建设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作风建设深度结合,将作风建设抓常、抓长、抓细、抓出习惯。
6. 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问题六:财务管理不规范。教育局存在账务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专项经费使用进度缓慢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荔湾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编制时,将部分预算项目提前做好资金分配,直接列入局属单位年初预算,为局属单位争取了更多使用资金的时间;每年区财政预算下达后,组织机关各科室召开预算指标分解会,将预算指标下达至相关科室,定期提醒各科室及时分配资金;每季度向局属各单位通报预算项目支出进度,对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提醒,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2021年10月,局组织召开了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会,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从内控的角度向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普及了财务管理知识。同时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局系统内控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党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七: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形式单一,未能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彻******“七一”***精神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学思践悟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调研、学习讲坛、报告会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形式。二是结合区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在荔湾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在庆祝***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精神的工作方案》。
问题八:党建带团建队建引领作用不强。局党组研究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不多,没有把该工作纳入《荔湾区教育系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二是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荔湾区教育系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第26条。三是在《荔湾区教育系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工作举措中提出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每年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群团工作。
问题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宣传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落实、检查和督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并于2021年11月进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同步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二是于2021年11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迅速对本校苗头性、倾向性、现实性等各类政治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确保风险隐患无一遗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针对个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严的情况,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求学校继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体不到位。
问题十:管理制度不健全。局党组在管党治党制度建设不到位,特别是在“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方面缺位。个别单位没有制定重大财经、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提高了局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局机关各科室已梳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印发,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效率,遵循了“按法规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职责办事”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各部门责任担当。三是未建立健全制度的单位,目前已完善了包含重大财经、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在内的较为系统的工作制度体系。
问题十一:监督管理存在盲区。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压力层层递减。下属单位在因私出国(境)管理、配偶移居国(境)外和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的情况摸查等工作中,政策宣传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荔湾区教育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请假和证件管理事项的关联整合,完善相关请假管理流程。二是已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纳入备案人员范围,进一步加大了备案人员的管理力度。三是已完成现有工作人员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的信息摸查和教育整改。彻底摸清底数,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再次发生。四是已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系统开展在社会团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兼职情况的自查自纠。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自觉预防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问题十二: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廉政谈话、谈心谈话,认真执行抓早抓小工作,开展了集体约谈,谈话提醒等工作。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先后转发广州市荔湾区党廉办《关于有关街道领导干部违反会议纪律问题》《关于区有关街道落实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三是严格按要求做好受处分人员影响期内教育回访和谈心谈话教育工作。
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十三:贯彻上级教育决策不力。对上级部署的学前教育、老年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开展力度不足,没有切实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分别被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约谈和评为不合格单位,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学前教育方面,制定《荔湾区幼儿园专项资金工作方案》《广州市荔湾区民办幼儿园分类登记管理工作方案》《荔湾区无证办学点监管和整治工作方案》《荔湾区幼儿园保教质量量化考核方案》等制度;建立荔湾区无证幼儿园监管和整治长效机制,成立监管和整治工作小组;定期举办或参与面向全国的交流展示活动,2021年组织幼儿园开展6次业务交流和培训;组织幼儿园园长会议和专项约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二是老年教育方面,规范流程,完善老年教育三级办学体系,形成依托老年大学办学、延伸指导的老年教育工作局面;根据整改要求,完成了相关整改任务;加强与市广播电视大学的业务联系,积极参与广州老年开放大学线下、线上各类活动。
问题十四:落实“双减”政策工作不足。开展“双减”工作主动性不足,只是在党组会上简单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未能及时拟定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宣传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教育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制定《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升作业质量的工作方案》《荔湾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荔湾区教育局关于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校内教学质量提升的工作方案》《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荔湾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广州市荔湾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等。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校沟通,细化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对照“五项管理”逐一修改完善形成学校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计划安排,100%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问题十五:推动重点工程项目不力。对学校重点工程项目督办不够,存在部分项目因进度缓慢被调出市基础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错失市资金补助加大了区资金压力。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现场已进行围蔽,已完成9223平方米征收房屋拆卸施工,完成地质详细勘探。二是已向市教育局申报重点扩改建工程纳入市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将加强与市教育局联系,争取重点扩改建等项目获得市级资金补助。
4.统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问题十六:“外引内培”机制不完备。全区直至今年才拟定优秀人才引进办法;培养优秀教师人才乏力,区教育优秀人才与全市人才分布相比,一线优秀初中教师数量明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广州市荔湾区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引进办法》,通过面向全国公开招录事业编制教职人员,以及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加强荔湾区教师队伍建设。二是2021年新认定一批荔湾区名校(园)长、名教师、骨干教师、新星教师、民办学校骨干教师。三是坚持“外引内培”双轮驱动,引进一批教学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骨干教师,构建荔湾区教育人才高地。
问题十七:教师激励机制不健全。针对教师队伍平均年龄偏大活力不足、专任教师队伍校际差异大、临聘教师待遇偏低等问题,局党组研究激励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老师的主观能动性和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荔湾区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不断扩大交流方式和范围,持续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二是认真开展教师队伍优化再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员额制教师管理机制。三是印发《荔湾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方案》,切实保障在职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
问题十八: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存在短板。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间教育差距明显、初中阶段教育薄弱、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局党组虽采取了一些举措,但实际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新建配套学校资源,积极争取省市知名教育品牌进驻,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省实荔湾学校多个校区、华师荔湾小学等陆续开办,教育资源配置得到优化,荔湾区教育发展相对均衡。二是通过深化集团化办学、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方式,实施资源共享、优质带动,缩短校际差异,推进共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问题十九:集团办学优势发挥不明显。对集团化办学研究不深入,缺乏整体谋划;集团内资源再配置不优化,人才流动不顺畅,出现“集而不团”的现象;集团内校际间差距依然较大,核心学校引领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集团调整方案》,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二是推举南中、真光、一中教育集团参加省优质教育集团遴选,力争培育更多省市优质教育集团。三是组织教科院荔湾实验学校等集团办学成员参加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2021年年会,在分论坛上作集团化办学经验分享。四是荔湾区组稿参加集团化办学城市论坛论文评选,有两篇文章入选《广州教学研究杂志》。五是省实教育集团开展小学段联合教研活动暨省实荔湾第二小学部教科研月活动,全力构建素养课堂。六是南中教育集团开展红派艺术进校园暨第四届校园艺术节,以“致远文化”引领集团各校内涵发展、协同发展和创新发展。
问题二十:“区管校聘”政策落实有差距。“区管校聘”在优化结构、促进均衡、激化活力方面做得不足,校际教师编制紧张情况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不同学科优质教师配置不均衡等问题依旧存在,没有发挥优质教师资源效益最大化。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编制和岗位分配管理办法》,优化编制岗位管理,促进师资均衡和激发队伍活力。二是印发《荔湾区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扩大交流方式和范围,持续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区管校聘”政策,切实发挥“区管校聘”在破除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加强编制和岗位统筹调配管理、优化师资均衡配置等方面的政策优势。
(三)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 为民理念树的不牢。
问题二十一:民办教育监管不力。民办教育管理力度偏弱,由于规范教育收费监管不力而引起群众的不满和集体上访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进行2021年秋季开学收费联合督查;对违规乱收费的学校已完成退费处理,并进行通报。二是通过年检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的规范管理。三是对日常督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约谈存在问题的民办学校,召开民办中小学工作会议,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责令整改。
问题二十二:担当作为精神不足。局党组解决“学位”问题力度不够,广钢新城等区域“学位”紧张,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教育方面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建设计划(2021—2025)》《“十四五”各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情况表》等,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6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开展了一线教师风采微视频征集展播和“赓续百年初心 担当育人使命”师德征文活动,引导并激励教师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问题二十三:统筹发展意识不强。局党组解决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统筹不足,不少学校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均离标准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新建校区建设,缓解学位供给不足矛盾。二是推动各类规划项目的教育设施落地,确保教育配套设施在城市更新中优先供给及高标准配置,高起点开办每一所新校。三是向市教育局申报部分项目纳入市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争取项目获得市级资金补助。
2. 作风建设有待改进。
问题二十四:工作作风不扎实。局党组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和不担当、慢作为问题。对2020年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仍未彻底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报销管理办法》,统一预算业务、收支业务管理标准,增强日常财务管理的可操作性,规范了预算支出。二是根据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涉及局机关的部分已于2021年8月份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五: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局机关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缺乏实质的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局会议管理制度》《荔湾区教育局公文处理制度》《荔湾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的通知》。会议管理制度规定,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会议管理采用会议分类和分级审批,将会议分为四类并严格控制第四类会议数量。根据制度强调机关各科室要提高工作计划性,每周填报会议计划,局办公室根据每周汇总的会议计划表,对会议内容和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或采取套会形式召开。同时,制度规定了精简会议、控制规模、改进会风的多项措施。公文处理制度规定了做好文件精简工作,严格文件发送范围和数量,加快公文流转速度,设置公文处理期限的各项措施。二是加强学习。将作风建设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作风建设深度结合,将作风建设抓常、抓长、抓细、抓出习惯。
问题二十六:官僚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局机关到一线学校调研少,对基层情况不熟悉,指导工作缺乏针对性;检查考核过多,存在多部门重复报同一事项的情况,给基层造成了负担。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机关调研计划。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深入基层开展主题调研的通知》,明确调研人员分工、分月份调研安排、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按收集问题、确定主题、开展调研、撰写报告、推广运用几个阶段开展调研工作,旨在了解基层最急最忧问题,听取基层最深最实的声音。二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 重点领域监管有漏洞。
问题二十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有单位存在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用,违反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报销管理办法》,统一预算业务、收支业务管理标准,规范了预算支出。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上报整改报告。三是组织召开了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会,并邀请区财政局专管科室对局属各单位主管会计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各局属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从内控的角度向局属单位普及了财务管理知识。四是通过整改规范了“三公”经费的使用,杜绝了“三公”经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情况。
问题二十八:个别单位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荔湾区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报销管理办法》,统一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标准,规范了预算支出。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上报整改报告及学校内控相关资料。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财务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二十九: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印发基建工程项目工作流程政策文件摘录汇编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善程序、规范台账、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召开“2021学年上学期基建维修、装备、后勤工作培训沟通会议”,组织各单位后勤干部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对近期学校基建维修、教育装备、后勤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必须有设计和监理单位,完善验收和结算程序、规范档案台账管理等工作。
4.内控机制不健全。
问题三十:财务管理不规范。教育局存在账务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专项经费使用进度缓慢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荔湾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编制时,将部分预算项目提前做好资金分配,直接列入局属单位年初预算,为局属单位争取了更多使用资金的时间;每年区财政预算下达后,组织机关各科室召开预算指标分解会,将预算指标下达至相关科室,定期提醒各科室及时分配资金;每季度向局属各单位通报预算项目支出进度,对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提醒,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2021年10月,局组织召开了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会,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从内控的角度向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普及了财务管理知识。同时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局系统内控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
问题三十一:固定资产管理缺位。个别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未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部分设备漏记固定资产账、购置资产未能充分发挥效益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明确荔湾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及固定资产可更新年限标准的通知》,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局组织召开了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会,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从内控的角度向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普及了资产管理知识。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三十二:工程项目结算进度缓慢。局党组对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足,个别学校部分工程项目在2018年已经竣工,至今尚未完成结算评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印发基建工程项目工作流程政策文件摘录汇编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二是向未完成结算评审工作的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时间节点要求,督促加快完成结算评审工作。三是已制定工作计划及措施指导督促学校完成评审结算,存在问题的学校已向区财评提交结算送审材料,正在按区财评中心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四)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三十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突出。存在违规兼职、从事营利活动或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的问题,多人违反廉洁纪律和财经制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对有关涉事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二是已完成违反廉洁纪律、财经制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教育回访工作。
问题三十四:廉政风险排查不彻底。
整改情况:印发《荔湾区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督促重点部门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问题三十五:廉政教育普及不到位。廉政教育覆盖面不广,对所属学校和普通教师廉洁意识的培养不足;教育局领导和校领导、校领导和普通老师廉政谈话少,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荔湾区第八届“红棉杯”廉洁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方案》。通过开展“红棉杯”活动,以及发挥“红棉”平台的宣传作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推进家风建设,扩大廉政教育覆盖面。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洁广州党员随身微教育工作的通知》,加强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荔湾区教育系统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践行落实整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作用。
2. 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三十六:党组议事规则不严谨。党组会议记录内容简单、要素不全,决策过程不够规范科学,发扬民主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认真纠正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要素不全等问题,今后按照规范要求形成详实完善的党组会议记录,确保此类问题今后不再发生。二是于5楼会议室搭建智能会议系统,实现快速、高效、准确、安全的会议信息记录,有效提升会议数据存、管、用效率,做到会议内容及时归档储存。
问题三十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个别单位存在尚未正式完成党支部组建,未按时换届和书记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尚未正式完成党支部组建的单位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党支部组建工作。二是未按时换届,书记空缺的单位已于2021年12月完成书记任命,启动换届选举程序,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问题三十八:发展党员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单位积极吸纳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3. 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
问题三十九:干部结构配置不合理。干部教师队伍老龄化严重,没有形成梯次,后备干部培养不足,配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荔湾区教育系统校级后备干部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度。对局系统2010年以来招聘进入或调入荔湾区工作,担任科组长、年级级长、中层干部等职位,或业务能力较为突出的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了全面摸查,建立了局系统青年后备干部的信息库,进一步优化了干部结构配置,缓解了用人紧张的局面,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通过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调任等方式多维度完善配置干部队伍。三是2021年7月已完成部分年轻副校级干部提拔任用,有效改善校级队伍年龄结构,缓解了学校用人需求。
问题四十:干部任用选拔制度滞后。未能及时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2017)更新学校领导选拔任用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2017)的政策规定对《荔湾区学校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荔湾区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二是通过整改,与时俱进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问题四十一:个别单位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相关单位人事关系调动,规范了干部任用管理。二是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文件有关要求,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自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政策规定规范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问题四十二:混岗、借调干部情况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干部挂职锻炼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采取基层、机关的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的做法,动员基层单位选派后备干部到机关科室挂职锻炼。二是已按《关于加强干部挂职锻炼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部署局机关各科室报挂职干部工作分工到局人事科备案。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效推进干部人力资源在全系统范围内统筹调配和干部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等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要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
(一)加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盘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认真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立行立改,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继续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和推动荔湾区教育发展相统一。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秉承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对教育领域工作的***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深化“双减”工作,确保***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着力聚焦问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党的各项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调研、提出设想、建章立制、规范应用。坚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务求在根子上“除病灶”;保证巡察整改工作立足治标、着眼治本,有针对性地消除工作中的制度盲区,堵住日常管理漏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四)努力搞好结合,深化成果运用和功效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贯穿到提升工作质效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维护当前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为荔湾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教育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1948877;邮政信箱: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58号403室。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党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