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监管局开展特别防护期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特别防护期重点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穗天安办〔2017〕103号)的统一部署,7月31日至8月28日,区安全监管局何纯中副调研员带队对长兴、前进、龙洞辖内重点企业开展了特别防护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加油站1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2家,相关街道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委办主任、安监队员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仔细查阅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日常自查自改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等档案资料的情况,现场抽查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检查中,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培训教育不到位、档案资料不完善、部分设备未接地等问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份,责令整改问题13项,已复查企业5家,督促完成整改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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