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第二次)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财政资金安排,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第二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520501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片区。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15700万元,建安工程费预估约10000万元,实施内容包括进一步优化提升北京路步行街环境,进一步对广告招牌、广告橱窗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花街绿化,排水系统改造,城市家具提升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工程内容为北京路步行街片区市政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如下: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协助征集人进行项目评审工作等。
(2)征集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上述工作及其他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34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采取总价包干方式,以中标价结算且最终费用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的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4.报价方式:投标人在征集文件给定的报价格式上,填报下浮率(下浮率应不少于20%)及投标报价。
5.时间要求:须在2020年2月25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复。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2月6日至2月12日。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2月12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2月12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年2月12日9时3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征集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 8352050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6日
***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第二次)北京路市政提升可研征集文件(1)(1).doc
可研报告编制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