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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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邻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196号)要求,我县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我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了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有372个图斑核查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则认定下列矿山为历史遗留矿山。
***:邻水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数据
联系人: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26-3222825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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