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公布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近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榕城区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7项,转移行政审批事项3项。
榕城区审改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等事项,在原第四轮改革的基础上,对区直各部门、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各个街道办事处再次全面调查清理,通过梳理,全区共有21个行政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对照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揭阳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情况,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多次沟通、座谈了解、协商,于今年3月份完成对各单位的资料收集。共清理出事项205项,其中:行政许可121项,非行政许可84项。5月10日,区审改办召开会议,对各单位报送的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目录进行初步审议,严格按照“全、真、准及不漏部门、不漏事项、不漏分类”的要求,认真把关。全区行政审批拟取消57项、转移3项、保留145项(其中行政许可96、非行政许可49。按照各个事项调整的初拟意见,榕城区审改办于6月6日向有取消和转移事项的14个单位发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拟取消、转移事项)意见的函。6月18日向区相关领导及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呈送《关于审议
第一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公布以后,榕城区将督促各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监管办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衔接,确保调整事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