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81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揭安监201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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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发文单位:市级 危险化学品管理科
揭安监[2010]96号
转发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8·1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8·1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粤安监[2010]2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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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03: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