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广宁县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府办〔2009〕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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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广宁县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水稻种植风险,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广东保监局《关于广东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办发〔2009〕18号)和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肇庆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农办发〔2009〕6号)的精神,县政府决定建立广宁县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下列人员组成:
第一召集人:许志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冯永忠(县委常委)
成 员:陈雪珍(县府办副主任)
马树新(县委农办主任)
陈锦庭(县农业局局长)
陈家泉(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肇斌(县农业局副局长)
冼毅勇(人行广宁县支行副行长)
谭广安(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梁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土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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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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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09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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