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换届选举|县乡两级人大换届知识问答
问: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有哪些方式?
答: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提名方式: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二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其中,政党、人民团体推荐、既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也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推荐。政党包括***、中国***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人民团体是指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问: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选民直接选举乡级人大代表时,乡级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县级人大代表时,县级和乡级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一个选区选举代表时,选区内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内的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本选区的代表候选人。在一个选区内,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都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问: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应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答: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者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所推荐的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包括是否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以及是否在其他地方当选为人大代表等。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选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选民意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发现代表候选
人存在基本情况不实、涉嫌违纪违法等问题,应及时向选民通报,组织选民认真讨论、协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