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围水(蚬岗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西围水(蚬岗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9.9.18 |
项目名称 | 西围水(蚬岗段)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起点:(23°0117.21"北;112°3926.84"东),终点:(23°0217.21"北;112°4234.09"东)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西围水(蚬岗段)治理工程起点为蚬岗镇与金利镇交界:(23°0117.21"北;112°3926.84"东),终点为穿双金河过底涵处:(23°0217.21"北;112°4234.09"东),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段总长9.74km,其中清淤河道8.72km,护岸6.756km,拆除重建机耕桥2座。其中包括挡墙+植草砖护岸、格宾石笼+六角砖护岸、格宾石龙+雷诺护岸。工程总投资为1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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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会回用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弃渣场及淤泥临时堆放废水:临时堆放点周边设围堰溢流,弃渣场设置排水沟,使含水淤泥沉淀,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租用周边居民住宅,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所租住地当地的污水系统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开挖、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行走时扬尘:设置工地围挡、洒水压尘、及时进行硬地化措施等。运输车辆尾气:加强车辆管理和保养、规范建筑材料及废料运输。清淤恶臭:淤泥不露天堆放、加快清淤进度、密闭输送. (3)固废: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清淤淤泥:沉淀池污泥随清淤淤泥、建筑垃圾一起运往本项目设置的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场地进行围蔽、加强运输车辆及人为噪声控制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 (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产生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住房、建设单位的管理用房及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生产生活用房租住于附近的居民用房,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系统中。 (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1、2-公示本-西围水(蚬岗段)治理工程.pdf
2、西围水(蚬岗段)治理工程工序及产污环节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