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4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503室,电话:5881899)。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2019年度根据单位机构改革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补充。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真正做到“***不上网,上网不***”,“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3.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政策文件、文件解读、土地登记结果、土地招拍挂公告、土地出让结果、不动产审批结果、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继承、征地信息、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事项,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开。
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全局年度资金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收费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开。
3.机构职能和人事。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自然资源基层所、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
2019年度,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0余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领导简介及分工2条,内设、直属机构2条,政策文件2条,文件解读3条工作动态109条,重要会议16条,人事信息9条,执法监督3条,公示公告114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行政事业收费2条,重大项目5条,应急管理7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740余条,其中:公示公告182条,部门动态116条,安全生产55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53条,结果公开52条,国有产权交易领域37条,脱贫攻坚35条,环境保护24条,规划建设20条,住房保障领域18条,预算信息公开15条,专项规划13条,廉政建设12条,安全生产11条,应急管理11条,监管信息11条,决算信息公开10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10条。
(二)公开形式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从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五公开专栏、发展规划、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廉政建设、部门动态、公示公告、回应关切、问政互动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公开并提供了公开渠道;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平台从单位概况、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执法监督、公示公告、财务信息、重大项目、应急管理、依申请公开等方面逐一进行了公开并提供了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为信函申请,都按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3 | 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3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2 | 438.55万元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2 | 0 | 0 | 4 | 1 | 0 | 0 | 0 | 1 | 2 | 0 | 0 | 0 | 2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互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将积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便民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网上服务平台、网上互动平台。二是不断强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力促政府工作公开透明;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阅,真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网发地址:http://www.ybp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