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全面完成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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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7月,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3号)要求,屏山县按照规定已全面完成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本次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共9414人,人均月增加117.5元,上年人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1760.7元,调整后为1878.2元,月增发养老金共计110.6万元,1至7月补发调增养老金769.1万元。今年全县高龄人员2209人,人均月增加157.2元;退休军转干部20人,人均月增加241.4元。
本次符合调整范围的机关事业退休人员2200人,人均月增加177.63元,月增发养老金共计39.33万元,1至7月补发调增养老金275.29万元。
本次调整养老金从2018年1月起执行,调整增发的养老金已于7月26日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中,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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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3:00: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