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汇创联(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处理参保关系的送达公告
被送达单位:友汇创联(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南海大道1079号数码大厦B座2楼B196
经查,吴振杰(身份证号:441****98004******)于2018年9月与你单位无存续用工关系,因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社保关处决字〔2021〕(0050)000020号《关于吴振杰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认定吴振杰(身份证号:441****98004******),在2018年9月为不合规参保缴费,此期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无效参保,所缴社保费本金将原渠道退回缴费账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在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
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