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在建公路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刻吸取有关在建工地突发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施工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把关,检查过程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各项目排查情况报我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局和质安站将对安全排查工作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二、要重点检查隧道地质预报、监控量测、洞口门禁系统和人员定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强隧道施工的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严格按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隧道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做到24小时全天候监测,预防险情发生。隧道施工的地质预报不仅要对前方进行预报,更要加强对掌子面周边(尤其是前上方和侧上方)的预报。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尤其是隧道施工八不准,在洞口管理、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等不到位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三、在岩溶发育地区的隧道地质预报过程中,若发现可能产生涌水、突泥等不良地质灾害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撤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处治方案,并严格按处治方案治理完成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抓进度。
四、对患有恐高、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或年龄超过50岁以上的人员必须转岗,转岗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教育培训,首次参加或不具备高处作业经历的人员,不得从事20米以上高处作业工作。超过5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点位要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员,实施施工全过程的作业指导、控制和验收。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按要求设置临边、临口防护和作业平台;每个高处作业班组必须确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前对安全防护设施、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检查,作业中也要对人的生产行为、物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施工、监理单位针对项目2米以上的作业点位均要开展自查和巡视检查。
五、请各项目施工单位根据上述措施要求,结合项目施工实际,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切实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安全责任体系人员的履职尽责、失责问责机制的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请各项目施工单位应切实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大对桥梁、隧道、高边坡(高填深挖)、深基坑等其他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特种设备等的排查力度,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方方面面,以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珙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