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司法局医疗纠纷起干戈联合调解促和谐
人民调解调处的是鸡毛蒜皮、家长里短,调出的却是邻里和睦、人间有爱、社会和谐。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把真情送进千家万户,是每个基层人民调解员心中最大的事。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珙县司法局珙泉司法所、上罗司法所把“心中最大的事”进行了生动实践。
2021年01月28日,上罗镇村民余某受珙泉镇官沱村李某雇请在工地上做小工,不慎将左脚中趾砸伤,受伤后余某入院治疗,但出院后双方就后续治疗问题及误工费用产生纠纷。群众之事无小事,珙泉司法所及时与上罗司法所联系,分别代表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上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组织调解。
2021年04月12日上午,珙泉司法所组织余某和李某在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与上罗司法所电话沟通,双方达成共同调解方式,由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调解。
调解中,通过了解到该纠纷主要矛盾是后续治疗费和住院期间及疗养期间误工费用的差距问题,调解员制定调解策略,一是冷静调处,消除双方的不平等情绪,以互谅互让为导向,解除双方的差距。二是“以案释法”抓住时机做好宣传教育,以《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讲解和宣传,使之知道他们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以《民法典》中有关规定进行充分解释,促使矛盾得以化解。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委会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9000元赔偿金额的调解协议并现场执行支付。(拟稿人:张裕富、张秀琴,审核人: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