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镇狠抓反四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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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和廉洁从政,兴旺镇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严格遵守省、市、县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镇党委书记、镇长要向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含离退休的)和村(社区)“三职”干部在向镇党委、村支部报告的同时,要向镇村纪检监察组织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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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4:09: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