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
县税务局聚焦减税降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学习,制定实施方案,对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走访和政策宣传,让符合条件纳税人做到100%享受。
此项政策出台后,县局将新增10户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300万元)享受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 240万元左右。能享受新政的企业共330户,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较原政策新增减免企业所得税400万元以上。以蓬安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例:该纳税人从事住宅房屋建筑,目前为蓬安中农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商铺,企业职工65人,年平均资产总额2600万元,2018年利润总额227万元,2018年企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应缴已缴企业所得税59万元;2019年预计实现收入3400万元,预计利润总额260万元,符合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计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