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困难民工促进社会和谐
10月28日,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的郑刚拿着一份眉山市东坡区人才交流中心的经济困难证明来到新政司法所办公室,一进门郑刚就一脸愁容,对着工作人员唉声叹气,他请求工作人员帮帮他,解决他的困难。
经过工作人员询问得知:他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10日在仪陇县河西工业园区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欠他工资5000多元,一直没有支付于他,后来他又多次向公司索要,公司主管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并且将他赶出公司门外。郑刚是只身一人从外地来到新政打工,父母均为农民,自己身体又多病,这5000多元工资对郑刚无疑是一笔救命钱。如今,面对这种困境,郑刚出于无奈,只好找到新政司法所,请求工作人员给予帮助。新政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仔细查看了郑刚的个人资料及听完他的讲诉后,接受了给予郑刚援助的请求,并告诉他不要着急,会帮助他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10月29日,仪陇县司法局新政司法所所长张旭派专人同至诚法律服务所黄所长一起到郑刚的公司找到其公司负责人,并向他讲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向他详细介绍了郑刚及家庭的实际困难,起初,公司负责人同情郑刚的家庭困难,在通过至诚法律服务所的黄所长及工作人员耐心的沟通后,公司负责人认识到员工也需要企业给予的关怀与温暖,在经过几个小时的长谈后,终于在公司的办公室内与郑刚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也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意立即支付郑刚工资、补贴、补偿金合计人民币6000余元。就这样,郑刚在仪陇县司法局新政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至诚法律服务所黄所长的帮助下得到了自己应有的工资,并为他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在离开公司的大门时,郑刚感激地握住黄所长手说道: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今后我一定努力工作,用心回报社会对我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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