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难偿还法律调处维权益
1月17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借款担保而引发的经济纠纷。2012年6月10日,因做木材生意急需资金周转的冯林找到老朋友马科要求借款,与冯林同来的朋友林峰当即表示愿意为冯林做担保承诺,于是马科想到两位都是自己的朋友,便同意借款20万元,冯林也在写下借条后林峰写上担保人并签名,同时约定借款期限六个月。
借款到期后,2013年1月10日,马科就找到债务人冯林要求偿还所借现金,可谁知冯林竟以无现金偿还而一再推诿,并开始拒绝与他联系,担保人林峰也以不知借款是否兑现为由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马科本想到是自己的老朋友,所以将钱借了出去,可眼下见自己省吃俭用积累的血汗钱就要打水漂了,妻子一天到晚的埋怨,自己就开始萌发了轻生的念头。1月15日,经家人劝说,马科终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仪陇县新政法律服务所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仪陇县新政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当时借款是在茶房,有现场目击人后找到当时借款的现场目击证人,取得了当时借款并兑现的大量证人证言,随后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1月17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据这充分确凿的证据判令债务人冯林限期偿还,担保人林峰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马科看着盖着仪陇县人民法院大红公章的判决书,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并向新政法律服务所的律师表示了真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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