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食品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府发﹝2018﹞6号
来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食品药品工作领导小
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乡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来仪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饶 方(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 瑜(分管安全副乡长)
成 员:李 刚(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显成(农技员)
唐康林(党政办主任)
吴红军(安办主任)
张义昆(交管办主任、农机站站长)
诸 松(安办专职食品安全人员)
蔡全斌(社事中心主任)
黄杨均(财政所长)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组长对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承担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府交办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
2.负责食品药品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牵头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建设;承担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集乡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4. 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知识宣传,定期对辖区内食品药品销售企业进行巡查,完成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
来仪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