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局机关各股室、公园管理所: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迎接年终目标考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达标,为切实排除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加强城镇燃气和排水防涝运行安全管理
加强对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巡查巡检,重点排查燃气场站、调压站、管网和燃气燃烧器具等重点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防止发生次生事故。深入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责任。
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巡查,对排查出的内涝隐患,逐一定解决方案,近期难以消除的,要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方案,确保汛期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对安全生产预案进行再完善再细化,严格检查安全点专人值守、应急抢险等制度落实情况和抢险设备到位情况,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对排水管网、泵站、检查井、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的井下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
二、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安全
规范地下综合关联工程建设,加强对燃气管线入廊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论证。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情况不明盲目进行地面开挖作业。
加快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维护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内部管线运营情况进行检测,配备专人对管线进行巡查维护,强化智能化监控预警,及时消除、处理安全隐患。
三、做好城市道路、环卫设施和城市公园安全管理。
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严禁执行城市道路挖掘行政许可制度,坚决杜绝野蛮施工等非法施工行为。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气体和渗漏液导排、防爆、灭火等安全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风险排查处置工作,重点排查处置建筑垃圾堆体稳定性和滑坡风险。
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城市公园内的游戏游乐设施,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在周末及节假日公园内开展大型活动期间,加强入园安全检查和巡查,根据公园容量合理控制游人量,防止出现人群踩踏等突发事件。
四、考评与奖惩
1.局综合股负责对各股室、公园管理所进行不定期查岗。
2.每月5日前对上月巡视情况组织一次考评,主要内容为巡视记录上报是否及时、巡视是否全面细致准确、应急处理措施是否得当、重大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并上报、对可能造成设施损坏的施工现场或其它可能造成设施损坏的行为进行盯防等。
3.监察巡视人员工作时间“四不准”:不准着便装上岗,不准饮酒,不准替岗,不准脱岗。违犯“四不准”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并通报批评。
五、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
在工作时间内,因失职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1000元以下责任人承担10%;1000--5000元由责任人承担4%;5000元以上由责任人承担3%,股室负责人承担1%。计算方式为分段阶梯式计费然后相加。因安全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西充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