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县内17条河流水清岸绿
5月8日,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安排部署河长制推行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廖先毅主持会议。
据悉,河长制是由地方各级领导担任“河长”,负责管辖区内河流管理保护的一种工作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加强领导力量,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河流水清岸绿。自中省市部署相关工作以来,我县迅速启动全面推行工作,落实了县级河长21名,确定了21个县级部门作为河长制联络单位。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坚持“先构建后完善、边实施便完善、边推进编规范”的原则,倒排公期、顺排工序、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会议要求,要把握工作要点,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认真摸清河湖现状,建立问题清单,实行“一河一档”;要紧扣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针对每条河流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保护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到“一河一策”;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导严,为全域建设“中国西部现代农业公园”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副县长何德清、杨春林分别就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及抓好河流环境整治工作讲了意见。县环保局、农牧业局和晋城镇相关负责人等作了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