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九 批 2017年8月1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5135 | 南充市阆中市七星街74号家宝洗洁精厂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夜间偷偷生产,生产噪声巨大,臭气熏天。 | 南充市阆中市 | 噪声、大气 | 一、投诉问题及调查情况 (一)投诉问题1:南充市阆中市七星街74号家宝洗洁精厂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举报属实。经查证未取得环评许可,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二)投诉问题2:南充市阆中市七星街74号家宝洗洁精厂夜间偷偷生产。举报属实。经现场查证,未生产,调查了解已于2017年6月11日停产。经走访群众调查,在未关停前,有时候晚上8-9点开机生产1小时。(三)投诉问题3:南充市阆中市七星街74号家宝洗洁精厂生产噪声巨大,臭气熏天。举报属实。因2017年6月11日该厂停产,现场无法对噪声臭气进行监测。经走访群众,反映早晚生产噪声影响住户休息;生产期间具有香精气味。二、处理情况2017年8月16日上午我市接到移送办理件后,在南充市经信委领导的现场指导下,阆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洪江同志召集经信局、环保局、市监局、沙溪办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现场对举报件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踏勘核实、调查取证。阆中市市监局对该厂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进行检查核实。市环保局发现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随后立案调查,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阆环改字〔2017〕1***号)。经过宣传政策,开展法规教育,经营者对存在的问题认识态度好,承诺立即关闭家宝洗洁精厂,自行申请注销营业执照。2017年8月17日上午10时,经营者已主动向市监局申请注销了营业执照;下午6时生产设备设施全面拆除,并搬迁至沙溪办神门关居委会统一存放,由沙溪办负责监督管理,杜绝违规恢复生产。沙溪办组织周边群众对该信访件办复情况开展满意度评价,群众评价好。 | 是 | 经营者自行关闭,自行申请注销营业执照(现已注销登记),原生产设备设施和废弃原料搬迁至沙溪办事处神门关居委会统一存放,签订目标责任书。由沙溪办事处负责监督监管,杜绝违规恢复生产。后续监管责任单位:1、牵头责任单位,阆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责任单位,阆中市环境保护局、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属地监管责任单位,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事处。沙溪街道办事处组织周边群众对该信访件办复情况开展满意度评价,群众评价好。 今后,经营者有办厂需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设立,科学选址,合法开展生产经营,监管部门严格履职,依法行政,为经营者开展协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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