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举措强化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以来,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紧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这一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坚持“安置、教育、管理、致富”的方针,狠抓落实,从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到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就业安置、接茬帮教工作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建立健全安置帮教体系,是落实安置帮教的基础。在区一级,巩固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牵头,公安、工商、税务、财政、劳动、民政、工青妇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由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的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基层村组、居委会组建了帮教小组,形成了一个社会帮教网络。
二是制定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帮教活动。首先是建立健全登记制度。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司法所、派出所都做好登记,并走访回归人员及其家庭、所在村组、居委会,熟悉掌握各种情况,实行接茬帮教。许多乡镇帮教组织还将此项工作做在了前面,如东观镇对在狱所服刑人员也登记在册,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明确帮教责任,针对回归人员的不同情况,及时落实人员结对帮教。一般实行“三帮一”,即驻片民警或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人、村组(居委会)干部一人、近亲戚一人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村组(居委会)还与帮教人员签订帮教合同和帮教责任书,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帮教活动。另外,通过回访制度,随时走访帮教对象和家属及帮教组织,调查了解现实表现和生活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是做好协调工作,妥善解决安置问题。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部分乡镇如东观镇,在回归人员到乡镇有关管理机构报到时,由乡镇民政所发给200元现金,用于购置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生活用具,并为其落实好责任田,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创造条件,给予扶持。搽耳镇一回归人员在狱中学到修车技术,欲外出打工却无路费,家中老母也无人照料。区司法局得知情况后,与所在乡镇、村组联系,通过协调,为其解决了外出打工路费,并安排好人员为其照顾老母,使其放心地踏上了外出之路。对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原有工作单位的,尽量由原工作单位接纳就业,安排适当工作。对无工作单位又不符合低保范围的人员,为其介绍工作,或为他们争取优惠政策,鼓励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