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小农水建管处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的实施办法
南充市高坪区小农水建管处
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的实施办法
各项目乡镇、村用水户协会、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以下简称“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及施工安全,将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成群众满意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品牌工程,充分体现小农水民办公助的特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一、施工队伍选择方式
我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选择施工队伍采取备案制,即所有符合我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在区水务局备案,参与我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施工队伍选择。
二、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一是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企业近三年无亏损,本工程前期不安排预付工程款;二是本次工程的现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2010年以来在四川省范围内1个以上(含1个)从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业绩(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无不良记录,且现场技术负责人需出具公司连续购买6个月社保证明;三是公司注册地址在四川省范围内;四是每个合符相关条件的企业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每个委托代理人只能代表一家企业报名;如果出现同一个企业授权多人参与报名或者同一个委托代理人以多家企业参与报名,则该企业或者该委托代理人将被直接拒绝参与报名,同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公司连续购买6个月社保证明;五是合符条件的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及其他不良记录;六是报名时携带公司相应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三、施工单位备案地点
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备案地点为:南充市高坪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办公室(区水务局201室)。
四、确定队伍的办法和程序
一是统一控制工程造价。由区财政、水务部门根据区评审中心评审价和各项目村的交通等不同施工条件,实行分类定价。各项目村、用水户协会等项目业主直接以区批复方案和区财政评审价为最高限价。
二是民选施工队伍。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应充分尊重民意,切实体现民办公助程序。用水户协会在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中进行选择施工队伍。区水务、财政应对用水户协会选择施工队伍进行指导,各项目乡镇、区纪委应对用水户协会选择施工队伍进行监督。
三是严格合同管理。施工队伍一经选定,需在项目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项目业主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应缴纳工程总价5%的工程保证金。在建设过程中,如果施工队伍不按照工程设计和关键工序进行施工作业,拒不执行业主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的,区小农水建管处将配合项目业主立即终止施工合同。
四、施工队伍管理机制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各项目乡镇、项目村用水户协会、项目村小农水重点县实施小组、项目村小农水重点县监督小组、项目村小农水重点县理财小组、小农水重点县建管处各线成员、区财政、区水务、区纪委监察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对每个施工单位从施工进度、质量、形象、安全管理、群众反响等进行全方位考核,有不良记录的,三年内不得承建我区水利工程项目。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