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三举措治理微腐败问题
一、持续定责督责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一是层层签字背书。抓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分解,区委与各级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级党委(党组)与村(居)、下属单位也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到位。二是抓好提醒约谈。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集体排查会,落实谈话提醒对象、时间、谈话人,截至目前,区级领导已经先后对100余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有效消除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是抓好监督检查。将问题导向贯穿于社会评价、脱贫攻坚、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中,2016年共督促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4万余元,对帮扶不到位的1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有力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二、建立大宣传格局,将宣传触角向基层延伸。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宣传。紧盯五一、端午、国庆等重要节庆假日,除向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外,今年我们将提醒短信扩大至村社干部,提醒带头廉洁过节,做节俭清廉表率。二是加强反面警示教育。集中组织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村(居)干部观看《镜鉴》、《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片,做到收看全覆盖、收看效果入心入脑。三是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发动全区18个乡镇、11个街道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深入小区院落、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宣讲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三、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一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采取设置举报箱、在区政府一号楼成立专门信访接待室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来访,让权益受损的群众监督有渠道、维权有途径,收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二是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制定《顺庆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办法(试行)》,3个巡察组分别对权力相对集中、群众意见大、反映问题多的地区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巡察方案,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促整改。三是加大反映问题线索查办力度。针对信访举报偏多的问题,区纪委进行内部优化组合,成立了11个二人制纪律审查小组,着力于查处群众举报的微腐败问题,目前立案审查微腐败案件3件。(于萍 蒙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