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局四举措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2015年上半年,为切实做好我县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努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县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采取四举措,认真做好全县上半年价格监管工作。
规范开发商行为。督促开发商对现房、存量房和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以及在建房屋,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销售价格进行备案登记。上半年,对14个楼盘,6259套房源进行备案登记;督促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在公布备案价格时,应全面公示楼盘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工程施工、预售许可和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公示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电视、通讯设施配套情况,公示相关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做好价格投诉工作。一是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上半年通过12345、12358两个平台处理各类案件70多起,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价款12000多元,对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与事实法律政策有出人的,对消费者进行政策法律宣传,多做解释说服工作,处理结果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切实开展价格巡查。加强日常市场价格巡查,开展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店、药店巡查、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告诫、处罚,重点开展了超市、连锁店、专用品店价格巡查,对违规标价行为进行了口头告诫;开展药品价格专项巡查检查,重点开展对医院、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连锁店巡查检查,印发药品价格告诫通知书并在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开展了市场巡查检查,目前我县药品市场整体价格平稳。
开展价格法规宣传。利用“3·15”等活动和县工商局、县烟草专卖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消费者价格权益宣传,发放价格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示宣传展板2块、接受现场价格咨询100余人次;为避免开发商价格违法发生,按照《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春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公告》、《商品房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公告》、《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公告》。(县发展改革局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