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学用查让纪律条令入脑入心
为不断增强民警的纪律意识和作风养成,深入开展 “纪律条令学习月”活动,县公安局着力从学、用、查三方面入手,抓深抓实,切实让纪律条令入脑入心,为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学深悟透,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主动意识。一是提高开展学习月活动的认识,不断培养、提高主动学习纪律条令的意识,把学习条令和其他各项纪律制度作为常态性工作抓实干好,把贯彻执行纪律制度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牢。二是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结合实际对照学、主要内容重点学等方式,原原本本、逐条逐款学习《纪律条令》和有关规定,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三是充分利用公安网络、视频系统等多种载体,采取专题教育、领导宣讲、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领导带头遵章守纪、民警自觉规范行为的良好局面,让遵规守纪成为每位民警的主动意识。
二、学以致用,让警容风纪构建一道靓丽风景。一是注重日常养成,在日常工作中,从严要求,规范管理,从细处着眼,从小处抓起,培育民警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做到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规范执法紧密结合,做到语言规范准确,执法公正严格。
三、善查善纠,让严于律己成为一种工作习惯。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照条令深入剖析,查摆问题,不断整改,提升与完善自我,让“吾日三省吾身”成为一种习惯。二是结合集中整治队伍突出问题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采取自查与互查、重点抽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习活动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三是以考代查,让学习入脑入心。县公安局将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组织开展条令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效。(县公安局 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