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通过省级评审验收
4月29日,省水土保持局治理处处长贺莉一行在广元市水务局副局长陈榕、副县长沈友文的陪同下对我县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实地量算验收。
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高阳镇母家河流域工程现场、图斑测算、查阅工程建设档案和财务资料、向受益群众了解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该项目建设和管理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项目建设达到基本设计要求、符合技术指标,工程建设档案资料齐全,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规范,投资控制合理,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项措施质量标准达到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运行良好,发挥效益显著。最后,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评定为优良工程等级。
据了解,我县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5.38公顷(石坎18.10公顷、土坎27.28公顷),栽植经果林91.10公顷,栽植水保林319.41公顷,封禁治理896.83公顷,保土耕作117.30公顷,新建蓄水池26口、沉沙凼52个、排灌沟渠7.9公里、作业便道5.07公里。工程总投资718.9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20万元,省级资金180万元,县级配套6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58.9万元。工程建设共完成土石方7.1万方,干砌块石1.06万方,浆砌块石0.09万方,砼0.19万方,砖砌体0.03万方,项目区群众共投工0.74万个。(县水务局 李 雄)